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华辞去安徽省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7月20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陈华辞去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陈华辞去合肥市出席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