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看合肥|以法治力量助推农业绿色发展-003399威尼斯

合肥人大:2023-06-07 16:41稿源: 合肥人大


编者按

    近日,央广网、人民日报社•人民数字、“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安在线、合肥日报、合肥晚报、江淮晨报等,以《以法治力量助推农业绿色发展》为题,报道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合肥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决定》,为助推农业绿色发展、保护和改善巢湖水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工作实践。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擦亮巢湖这张“最好名片”又一重大立法举措。《合肥市河道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的决定》……一件件地方性法规,为巢湖综合治理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

 

    水清岸绿,鱼翔浅底。巢湖两岸,水草丰茂,不时有水鸟振翅掠过,一派勃勃生机。千百年来,八百里巢湖静静地镶嵌在江淮之间,物产富饶、生态秀丽,滋养着沿岸人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卫东讲话

  4月26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合肥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织密法网,进一步加强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巢湖水环境。

立法引领

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文章”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强调:“一定要把巢湖治理好,把生态湿地保护好,让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高屋建瓴,寄予重托。

  加强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事关农业绿色发展,事关巢湖综合治理和民生福祉。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把抓好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巢湖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综合施策,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汪卫东率队开展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暨巢湖综合治理情况专题调研

  合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把巢湖综合治理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安徽样板,贡献人大力量。

  治湖先治河。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合肥市河道管理条例》,充分体现“绿色”原则;

  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

市人大代表开展环巢湖综合治理情况调研

  把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全市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推动作用,助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保问题;

  2021年,将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监督调研课题;

  制定出台《决定》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决定(草案)》起草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专班,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专家、人大代表以及基层一线人员意见建议。

  “目前存在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要性认识不足、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防治措施不精准、执法主体不明确等问题。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虽有规定,但在推动落实中还需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门性相关制度规定。”这是调研过程中,不少人大代表一致的体会。

  肥东县人大代表、长临河镇罗洪村党委书记梅斌全程参与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的实地调研和座谈,并结合实际提了建议。他说:“如今《决定》的公布实施,使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更加有法可依,法治保障更强了。”

多措并举

扛起污染防治“绿色担当”

    抓好巢湖保护,法治必须先行。《决定》回应群众关切,以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合肥市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明确基本原则——

  《决定》牢固树立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坚持科学防治,遵循“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生态循环”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分区治理、分类施策,确保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防治。

合肥环巢湖绿色生产基地

  明确防治的重点内容和措施——

  《决定》明确,加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强化科学用药,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方式控制种植业污染。

  同时,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积极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完善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增强农村改厕成效。

  明确管理职责——

  根据《决定》,明确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明确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和省巢湖管理局应当履行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在具体实践中,如何因地制宜有序防治?合肥市农业经济技术服务管理总站站长戚传勇介绍,“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重点在农田里面做好三篇文章。第一是化肥的使用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69个配方在全市推广应用,覆盖所有农作物。第二是农药的使用方面,推广物理防治、生态防治,使用植保无人机提高防治效果,减少农药使用。第三是借鉴江浙模式,结合高标准农田整治,探索推广生态拦截沟渠技术,减少农田尾水排入巢湖,从根本上解决巢湖面源污染防治问题。”

逐绿而行

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聚焦农业绿色发展,为生态建设保驾护航。《决定》的制定,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有力举措。

  《决定》明确了总体要求——

  加强系统设计,提出牢固树立“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遵循“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生态循环”原则。

  《决定》突出了关键领域——

  着力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明确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养殖业污染防治、秸秆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的防治措施。

  《决定》强化了协同机制——

  明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全域统筹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肥东县桥头集现代雾耕农业科技示范园植物工厂

  污染变少了,好处看得见。来自长临河镇的农户张德文看着自己种的300多亩土地说:“经过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现在这些田地化肥、农药使用减少了,食品安全更有保障了。”

  农户王启能也深有感触:“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我们做绿色生产的方向是一致的,都要求控制肥料的使用。现在肥料使用要求是一年比一年少,污染防治对我们搞有机生产有促进作用,而且做绿色生产之后,周围的环境也变好了。”

  随着《决定》的出台,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更加有法可依。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监督,推动解决问题,确保《决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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